第11章 芭芭拉律师?法师!

  第11章 芭芭拉律师?法师!
  按照绝大多数人的逻辑,一个产品诞生之后,最重要也是最该做的事情,那就是寻求销路,但这种逻辑,一般只出现在没有版权或者专利侵权的行业里。
  一旦涉及专利版权,那么第一件事情就是注册在案。
  尤其是那种容易被仿制,容易被抄袭的产品。
  所以,当《贪吃蛇》做出来后,伊森最该干的事情,那就是寻求法律的庇护。
  没办法,谁让米罗华开除他的理由还历历在目呢?
  而按照伊森最初的想法,请律师这种事情是应该拜托托马斯的。
  身为一名地主,加州农业联盟、阿美利加农业联合会里的一员,伊森相信,托马斯能够帮自己找到适合的律师。
  但当伊芙琳表示,自己在制作《贪吃蛇》的过程中,就已经寻求了斯坦福法律学院的老师的帮助后,伊森便果断把托马斯抛至脑后了。
  于是乎,第二天一早,伊森便驾驶着雪佛兰,和伊芙琳一同前往了斯坦福。
  …………
  由利兰·斯坦福夫妇建造的斯坦福大学是阿美利加面积最大的校园之一,它位于旧金山半岛,圣克拉拉谷的西北部。
  虽然看起来很远,但从洛斯加托斯过去,也就十五英里不到的距离。
  沿着85号公路跑了不到半小时,伊森便瞧见了以黄色砖墙和红色屋瓦顶构成的特色建筑。
  这是斯坦福大学里最多也是最显著的建筑,采用的是西班牙殖民时期的经典风格。
  沿着宽阔的道路再往前开,便能瞧见棕榈成排的树林,百合点缀的花圃,玫瑰构造的花园。
  作为一所占地8180英亩的开放性大学,斯坦福大学显然是没有围墙的,毕竟,不是每个带资本家都系红领带的。
  在自由穿梭的情况下,伊森很快便来到了一幢教学楼前,而在大楼的门口,还码放着一个石碑,上面雕刻着一颗斯坦福树,下面则写着两行字,第一行,是‘stanford’,第二行,是‘law school’。
  “是这里对吧?”伊森认出了斯坦福法学院的名称。
  “嗯哼。”伊芙琳点了点头。
  停车,上楼,一阵奔波后,伊森跟着姐姐来到了二楼的一间综合办公室前。
  简单敲门,大概五六秒,紧闭大门便被人从内拉开,一道身影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这是一个拥有着棕色卷发,穿着黑色针织衫,上面还有几朵花的中年女士。
  在瞧见伊芙琳后,她顿时就笑了起来。
  张开双臂,给了伊芙琳一个大大的拥抱,“oh~伊芙琳~你来了~”
  “是的,芭芭拉老师,我来了。”
  伊芙琳同样热情,并表露歉意,“很抱歉占用你的闲暇时间。”
  “no,no,no,用法律帮助每一个需要的人是我们的职责。”
  这个名叫芭芭拉的老师连连摇头,否认被打搅的同时,她也说道:“而且,我的闲暇时间不是经常被你占用吗?如果没记错的话,有一周你来了三次还是四次?”
  “wow~那和我没有关系对吧?都是文顿老师让我来向你咨询问题1
  一提起这事,伊芙琳就有话想说:“我相信,如果不是因为电话和助听器一起使用很容易出现电磁干扰和声学反馈的异常,那么你办公室的电话,或许会天天响起。”
  这个形容让芭芭拉老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摇着头道:“伊芙琳,你这是在说文顿啰嗦吗?”
  “没有吧?”伊芙琳眨了眨眼,偏头道:“芭芭拉老师,你可不能乱延伸哦!我只是在阐述一种可能会发生的事实而已。”
  “哈哈哈哈~我知道,我知道,看把你紧张的。”
  芭芭拉老师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继续,而是将目光看向了伊森。
  “这是你弟弟?伊森……琼斯?”
  “是的,他就是我跟你说的伊森。”伊芙琳向伊森介绍起了芭芭拉,“伊森,这是我给你说过的芭芭拉·巴布科克老师。”
  “你好,巴布科克女士。”
  见话题转移到了自己身上,伊森便主动打起了招呼。
  芭芭拉则是热情的伸出了手,“伊森,我可以这么叫你吧?”
  “当然。”伊森点头,热切相握。
  “好的伊森,你在我这儿不需要那么拘谨。”握手之后,芭芭拉还拍了拍伊森的肩膀。“小伙子,你和伊芙琳一样喊我芭芭拉就行,巴布科克女士听起来太奇怪了,有一种接到电话,被人推销垃圾股票的感觉。”
  “oh,芭芭拉老师,你很幽默。”伊森绅士的笑道。
  “okay,别站在门口了,进来坐吧。”简单认识过后,芭芭拉老师也让开身子,邀请他们进去,同时,她还指了指茶水台。“你们不用跟我客气,那里有咖啡和茶,你们想喝什么自己冲。”
  …………
  实际上,伊森·琼斯并不认识芭芭拉女士,又或者说,在他前世的记忆里,活跃在阿美利加的知名人士中,压根就没有一个叫芭芭拉·巴布科克的。
  但在伊芙琳给他介绍了一下芭芭拉的履历后,伊森便果断的选择了她。
  这个名叫芭芭拉·巴布科克的女士出生于1938年,在1960年获得了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本科学位,后去耶鲁大学法学院进修法律,并戴着coif勋章从耶鲁毕业。
  之后,她去给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的亨利·埃杰顿法官当了书记员,然后为阿美利加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爱德华·威廉姆斯工作,在这两个大佬的推荐下,她在1968年的时候,成为了哥伦比亚特区的公设辩护人服务处的第一主任。
  并从1972年开始,接受了斯坦福的邀请,来这儿任教。
  这一事实让她成为了斯坦福历史上第一位女性法律教师。
  当然了,她最牛哔的地方并不是她的从业经历,而是她从1970年开始,就在乔治敦大学和耶鲁大学教授妇女与法律的课程,并在过去的五年里,对阿美利加的女性法律史进行了汇编和总结。
  用伊芙琳说的话来说,那就是——
  “伊森,芭芭拉老师真的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她今年会出版一本关于基于性别的歧视和法律的案例集,很多教授都看过,夸奖她做得很好,是所有律师的榜样,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本案例集会让她的名声响彻整个阿美利加1
  当伊森听到这里时,他顿时就明白了,芭芭拉女士就是适合自己的律师!
  毕竟,敬畏法律,那只能让你成为合格的律师!
  但在法律的道路上另辟蹊径,却能让你掌控魔法!
  注:1coif勋章:是米国法学院毕业生的一种荣誉奖章,只会授予每年毕业生中成绩前百分之十的人。2文中所写的与性别歧视有关的案例集是米国历史上第二本与性别歧视有关的案例集,芭芭拉凭借这本案例集闻名整个阿美利加法律界,之前和maga王对熬的金斯伯格就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对芭芭拉高度赞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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