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跟林韵约会
高凌笑的很甜,但说的话很打击人。
王晨之所以问那些,也不过是跟高凌开玩笑罢了。
那苏家的确有钱,可王晨从来没考虑过要花女人的钱。
苏家也的确背景深厚,可王晨并不想参与那些商战的明争暗斗,他的打算就是大学毕业之后,找一份不错的工作,每个月有点工资,这就足够了。
再说了,那苏若再美,能美得过霍水瑶吗?
霍水瑶是我女人
不说霍水瑶,连陈紫函我都拒绝了好久,难道会为了苏若放弃她们?那是不可能的。
人可以多情,但决不允许滥情。
身边的女人都爱不过来,哪还有时间去考虑其他的。
如果见一个漂亮的就去爱,那估计这辈子就要在爱别人的道路上累死了。
毕竟这个社会,就是美女多。
再丑的女人,化了妆,除了气质不足之外,那就是一个大美女,单看外表,你绝对不知道她素颜如何。
……
“高凌,苏若的家世那么好,她明天如果来苏城的话,岂不是要带很多保镖?”
“带保镖是肯定的,但,至于带多带少,我不清楚。”
“你跟她在一起,她的保镖在身边保护你们,我是不是可以休息了?”
“嘻嘻,你想得美”
王晨就是吃苦的命,别人拼死拼活就是为了买别墅住,他不需要买就有的住,偏偏他就是住不惯。
租房虽然残破,但住在这里很舒服,他喜欢这样的生活。
苏若一来,高凌就要搬回去,自己是她的保镖,还是贴身的那种,自然需要陪着她一起住在别墅了。
想想自己很快就要离开租房了,王晨真的不舍。
这里有他和霍水瑶的回忆,有陈姐的嘱托,有林韵在隔壁,有陈紫函住在这里,现在又有了诗雅琪。
那么多美女在呢,王晨真的放不下。
如果高凌能不需要自己保护该多好
“可恶的石膏脚,你是本小姐的保镖,如果你不保护我,到时候又有坏人出现了,我怎么办?”
“苏若的保镖可以保护你啊。”
“哼,我堂堂高家大小姐,遇到危险还要别人的保镖保护?”
“这个可以有。”
“石膏脚,你是不是诚心气我?”
“真没有气你啊,我这不是为了节约人力资源吗?”
“我不管,反正你明天必须跟我一起回去。”
“唉,又要被高慧盯上了。”
“呀,看不出来啊,石膏脚竟然怕我姐姐。”
“没办法,打了她的屁股,这不是怕被她堵着打嘛”
“你活该,谁让你欺负我姐的?哼”
“高凌,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说话要讲良心,真不是我欺负你姐,是你姐……”
“我不管,反正男人打女人就是不对,你竟然还打我姐的……”
打了高慧的屁股,如今妹妹心里很不爽,王晨不敢再提这件事。
不就是明天去住别墅吗,去,我去还不行嘛,反正那苏家大小姐早晚都要回去的,等她回去了,我立马搬回来。
“真不知道这个林蕊是什么样的人,一场演唱会而已,竟然那么多的人为她着迷。”
……
……
商榷好明天搬回高家别墅,两人便没有再聊。
早上去逛商场,买了很多东西,大家都累坏了,高凌也懒得去把东西拿出来一件一件试。
躺在床上,不一会儿,高凌进入了梦想,睡梦里还在喊着‘小若不哭,我们陪你’的话。
看着熟睡中的高凌,王晨嘴角露出微笑,还是睡觉时的高凌更漂亮。
既然高凌睡着了,自己又不困,王晨准备出去走走。
今天没课,好长时间没有出去散步了,借着下午的闲暇时间,出去走走也不错。
“王晨,你干嘛去?”
刚出屋,正好林韵过来,见王晨,她犹豫了一下,开口问道。
“准备出去走走,散散心,林韵,怎么了?”
“你要去走走?我陪你吧”
“你的脚……”
“已经可以走路了。”
“还是我背你吧。”
“你背着我,那咱们还不如找个地方坐下来聊天呢”
王晨想去散心,林韵想陪着她,考虑到林韵脚上的伤,王晨不忍心她走太多的路。
本就想找个机会跟王晨独处,此刻有了机会,林韵哪里会放过啊。
虽然林韵脚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好,但走路还是没问题的,虽然慢了点,却能走的很稳。
距离十月份越来越近了,不过白天的温度还是很高,两人走了一会儿之后,他们找一处公园坐下。
公园里有树,树下有长椅,坐在长椅上,看着翠绿的公园,两人心情很好。
“王晨,我听何欣雅说,她是你的远房亲戚?”
“远房亲戚?哦哦,算是吧。”
“怎么以前没听你提起过?”
“我也是刚知道不久。”
“昨天她喝醉酒过来,一直在喊你的名字,我还以为你对她做了什么坏事呢。”
“我能对她做什么坏事?”
“什么坏事我不清楚,可人家那个样子,我会理解错也正常。”
“你该不会以为我把她给……”
“不仅仅我会想多,恐怕没有人想不多。”
“没有,我跟她之间真的没有。”
“你这是在跟我解释吗?”
“清者自清,我不需要解释。”
“王晨。”
“嗯?”
“你觉得何欣雅漂亮吗?”
“干嘛要问这个问题?”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他不是我的情人,我自然看不出来她漂亮。”
“那我呢,漂亮吗?”
“咱们不问这种问题吗?”
“不行,你得回答我,我漂亮吗?”
“漂亮。”
“那我做你的情人好不好?”
“……”
又被林韵的话带到了坑里,王晨皱眉,他不敢回答。
林韵这么优秀的女人,自己舍得放弃吗?可不舍得又能如何?也许这辈子都不会走到一起了。
……
“王晨,你送给我的那双鞋,很漂亮,是你选的吗?”
“额,那双鞋是高凌选的,她说你穿上去肯定很漂亮,然后我就买了。”
“那你也陪我去逛商场好不好?”
“等你有时间了咱们再去吧。”
“我现在就有时间啊。”
“现在去啊?”
“怎么,不愿意?”
“那倒不是,可逛商场很累,我担心你的脚……”
“你可以背着我啊”
“行,你说干什么就干什么。”
“嗯嗯,嘿嘿”
“对了,林韵,我想跟你说一件事。”
“什么事?不许跟我说关于感情的事情,尤其不要跟我说你跟谁谁谁发生了什么什么,我不爱听,也不想听”
“不是,是我明天要搬出去住几天。”
“怎么又要搬出去啊?”
“嗯,高凌也要搬出去。”
“你还要住高凌家?”
“嗯,我是她的保镖,她家最近有一个朋友,她需要回去陪着,所以……”
“王晨,做保镖很危险,你能不能安心的做一个学生?”
“还好,不危险,每个月还有工资可拿。”
“你要是缺钱,我银行卡里还有这两年存下来的工资,你辞掉工作吧,我养你”
“你就这么希望我做个吃软饭的男人?”
“反正只要你能好好的,怎么样都行。”
“我只是搬出去几天,等高凌的朋友走了之后,我还会搬回来的。”
刚和王晨擦出点火花,还都没有更进一步呢,王晨就要离开了。
距离产生美,可距离太远,往往会让感情变淡,林韵舍不得王晨离开。
……
既然明天就要搬走,所以,王晨这一下午的时间,都被林韵霸占了。
林韵让王晨陪她转了很多地方,玩了很多好玩的,那些林韵以前想玩却不曾玩的,今天都去玩了一遍。
离别是伤感的,但王晨只是出去几天,林韵也不算太伤心,而且,王晨是个学生,他上课的时候还是要出现在自己面前的。
所以,在玩的时候,林韵很开心,很幸福,以前和陈楠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太理性了,从来没想过,生活可以多出更多的乐趣。
有时候,把用来生活的钱,拿来享受生活,会更加快乐。
“王晨,今晚我们不回去了好不好?”
“不回去?为什么,这里距离租房不远啊?”
“没有为什么,我不想回去。”
“那好吧,一切听你的。”
“王晨,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听话呢?”
“听话也是要看人的,没办法,谁让你是林韵呢”
“那如果我是高凌,你是不是也要听话。”
“是啊,高凌是我老板,我能不听话吗?”
“是不是高凌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
“差不多。”
“那如果高凌喜欢你,让你爱她,你会吗?”
……
两人一边说一边走,一下午的时光,就在二人的相处中悄然而逝。
天黑后,两人找了一家烧烤店,进去吃了一顿丰盛的烧烤。
今晚,林韵不想回租房,王晨不放心她一个女人,只能留在这里陪她。
不知道林韵有什么打算,不过,想到自己明天就要搬去高家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跟林韵如此相处,王晨觉得两人今晚住外面也挺好。
吃过烧烤,不由分说,林韵那柔软的小手和王晨的手紧扣在一起,她拉着王晨,向宾馆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