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 人比诗狂
江州文坛中人,纷纷地挥毫泼墨,尽情地书写起来,只求一鸣惊人。
绝大多数的人,所写出的诗词,都没有什么异象,显然并不出彩。
能够有文气蒸腾的人,本身就很少,而且,很快就消散不见,根本达不到出县的标准。
有不少的人,都站在林山的身后,看他口气不小,不知道真正诗词水平如何。
还有些人,明明知道林山的水平不高,却也在一旁围观,想要看热闹。
“想要看我的诗词,当然可以,但是,不可妄加评议。因为诗词里的内容,或许不是你们这种水平,所能理解。”
林山拿起笔来,在未曾书写之前,先是一本正经地道。
不少的人都是面面相觑,没想到,林山写诗,还有这么大的讲究。
林山不多废话,快速地写了下去,很快一首诗,就呈现在众人的面前:“高楼远望车马喧,良辰美景看不完,抬头一看月色近,伸手可触嫦娥衫。”
那些原本不识林山的人,此刻都是面面相觑,实在想不到,他会拿出这样一首大作。
至于哪些本来就熟悉林山的人,此刻却不由地惊呼道:“好诗,好诗啊,真是绝世佳作,今晚的第一名,怕是跑不掉了。”
台上的一些大人物,瞧到这首诗,却也只能够相对而笑,这首诗,姑且称它是一首诗吧,真是怎么看怎么别扭。
林山的神情中,微微地有些遗憾:“这首诗的质量,还有其中所蕴藏的意境,那是不消说的了,就连作者本人,都是惊叹不已。”
围观的人,无不暗自佩服,脸皮厚到这种程度,不说是空前绝后,至少在场中,怕是绝无仅有了。
“跟你的风格差不多。”杨灿笑着对身边的周昆仑道。
“呸,你没听他说吗?与你的风格,那才是一脉相承。”周昆仑撇了撇嘴:“你同门中的这位林公子,可以说是少年奇才,就这本事,我是拍马难及。”
林山意犹未尽:“要说遗憾,并非没有。就是我自从写诗以来,从来没有文气升腾的想象。想来是天妒英才,我这样的水平,偏偏不能为世人所欣赏,为天地法则所承认。奈何!奈何?”
数名恶作剧的人,顿时在一旁大声地嚷道:“林公子,你错了,我们欣赏你,崇拜你,都是你的忠实诗迷。”
“触手难及嫦娥衫?”荀参冷笑一声,“原来这就是江州诗坛的真正水平。”
这一番话,声音并不大,可是讽刺意味颇浓,场中的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不少的人,心中都泛起怒火,谁都清楚,林山就是江州城的异类。
别说是江州城,无论哪个城市,象这样脸皮比较厚的人,都不在少数。
可是荀参,偏偏借题发挥,讽刺整个江州诗坛,怎不让人心头火起。
如果不是荀参的地位特殊,只怕江州城的人,早就大声地起哄了,如今只能暂且忍耐。
“呵呵,我的诗成了。”林骞写完以后,猛地站起身来,在他的脸上,有着极其兴奋地光芒。
文气不断地腾跃,一层接着一层,竟然足有半尺有余,但是到了此时,已然是后续乏力。
不少的人,都发出惋惜的声音,林骞差一点,就写成出县的诗词,可惜还是功亏一篑。
要知道,出县的诗词,可没有那么好写成,场下那么多的人,恐怕早有准备,却不过只写成三首,可见有多难。
叶宸搁笔,在他的脸上,有着异样的自信,这首诗,算是他近日来少有的佳作。
果然,文气不断地腾跃,足足一尺有余,还在不断地向上升腾。
“哈哈,楼上第一首出县的诗有了。”不少人的脸上,都有着兴奋地神情,果然不愧是文院诗社的首领,出手就是不凡。
叶宸的脸上,则有着淡淡的失望,他本来想要写成出府以上的诗,结果未能如愿。
纵然这一次,不负他的文名,可是想要抢夺前三名,只怕难了。
但并不是丝毫没有机会,叶宸倒是暗自希望,别人的发挥,还都不如他,让他拣个便宜。
场上的少年中,一共只有三人,达到出县的水准,分别是叶宸、虞动和燕南松。
其中,就数燕南松最为惹人轰动,成功地吸引不少人的注意,毕竟他原来文名不显。
“呵呵,既然是与众同乐,我就不揣冒昧现丑。”陈天豪大声喝道。
瞧到陈天豪要写诗,不少人都围了上去,这可是一件比较稀罕的事。
陈天豪抓起笔来,笔走龙蛇,很快一首诗就已写完,写完之后,就见上面文气升腾,足有两尺有余。
杨灿注意到陈天豪的字,只见苍劲有力,如同苍松虬枝,别有一番剑拔弩张之意,充满豪放之态。
“呵呵,陈大人果然不凡,这首诗写尽与民同乐之态,确实是难得的好诗。”
“陈大人笔锋依旧,你写诗的水平,着实不减当年啊。”
“如果陈大人不是太过操劳,只怕诗文水平,还要更高明一点。”
“这是第一首达府的诗词,陈大人开了先河,可喜可贺。”
四下里一片道喜之声,还有的人,就在哪里反复地吟咏,很给陈天豪面子。
“呵呵,老了,很久不曾写诗,变得生疏了,比不得哪些真正的高手。”陈天豪笑容满面,显然能写出这样的诗来,他心中颇为满意。
林山站在角落里,很是想不通,为什么他的诗文,看起来与陈天豪差不了多少。
可是,为什么别人只捧陈天豪的诗文,而弃他的诗文于不顾呢,这些人,只知道趋炎附势,真没眼光。
陈天豪的诗文,水平确实相当高,因为在他之后,就算文院中的长老,不停地出手,都未能超过他的水平。
叶临世出场了。
不得不说,他是场上的焦点人物,无数的人,都用热切的目光瞧着他,希望他能更进一步。
叶临世眼中精光闪闪,他拿起笔来,神情中充满凝重,显然态度非常地端正。
“彩服华妆处处逢,满州灯火闹儿童。闭门长读经书者,同在游人笑语中。”
叶临世书写完毕,轻轻地搁下笔来,脸上有着淡淡地笑容。
一首诗写罢,有着不少的惊叹声,果然文气升腾而起,比起陈天豪的诗文,更显凝练,气势更强。
可惜,终究还是未曾达到鸣州的境界,叶临世的眼底,闪过一抹失望。
但是,叶临世所写的诗,却有异象传来,属于诗成景现那一种。
瞧到就在诗文上空,浮现出来的元夕游街场景,不少人都是啧啧称奇,道是生平从所未见。
就连孔元等人的脸上,都是淡淡的欣赏之意,只有荀参的嘴角,却泛起一丝冷笑。
诗文浮现空中,许久才渐渐地散去,算是给叶临世的心中,多少增添一些欣慰。
连钱老都拗不过情面,出场写了一首词,这首词比起叶临世,水平要高了一筹。
算是至今为止,唯一达到鸣州境界的诗词,让一众人等,都是佩服不已。
杨灿在一旁,不由地点了点头,显然这些人,早有准备,否则,书写起来,不会如此地流畅。
“呵呵,说了这么多,总得出来献献丑才成。”论到皇城中的人来了,荀参第一个走了出来,显然早就迫不及待。
差不多整个江州的人,都希望荀参写诗词失败,最好是写不出来,那才叫一个丢人现眼。
可是荀参自然远非林山可比,他有着真才实学,写的一首诗文,竟然达到了鸣州的地步。
瞧到荀参面前的诗,文气竟然腾起三尺,场中的人,都很震撼,同时心中,有着一种深深地挫败感。
荀参的实力,真是太强了,看锋芒之盛,竟隐隐有压过钱老的态势。
除了钱老以外,就连叶临世和陈天寒,都远远无法与他相比,这是一种何等浓厚的悲哀。
“荀公子果然好文采。”陈天豪只觉心头有点失落,可是他仍是大度地恭贺。
一些江州的大人物,都被迫低头,荀参虽然狂,可是人家有狂的本钱。
“陈城主,叶院长,你们的诗文,其实很不错了。可惜,在江州这个地方呆得久了,文气就会渐渐地消耗。这主要是眼光和境界的问题……”
荀参一高兴,就开始得意忘形起来,完全没有顾及到,陈天豪和叶临世两人,渐渐沉下去的一张脸。
江州文院的一群人,看到连院长都被别人奚落,心中都感到怒火升腾,可是实力不济,无可奈何。(未完待续。)